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改决定》共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环境行为的犯罪主体及污染物范围进行了调整。《修改决定》从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出发,将《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修改为“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的人员,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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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5: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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